“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建筑行业,这一关键时刻,如何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是具有监督和核算职能的财务部门应该提上议事日程的刻不容缓的大事。为了提高认识,主动应对,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好对“营改增”的承接准备。6月7日下午,财务部组织了一次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人员参加的学习交流会。会上,大家就前期我部门分发的宣传资料,谈了自己学习后的想法,提出“营改增”新政实行后,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1、“甲方提供三材”现象普遍。开发商直接采购材料,材料供应商开发票给开发商,而施工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引起税负增加。
2、砂、土、石材等材料难以取得进项税发票,因此无法正常抵扣;即使以上材料都能取得正规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也仅为6%,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企业仍需承担5%的纳税成本。
3、劳务用工开发票难,势必增加税负成本。
4、项目现场的水、电等能耗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无法抵扣,也势必影响税负。
5、甲方拖欠工程款引起的“三角债”,使得施工企业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发票。而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收入的确认,一般都是按合同约定或结算收入来确认,即使存在应收账款,也不能减少或推迟确认销项税额。有的工程款一拖几年,但企业税款已全额扣缴,时间差造成了施工企业税负增加。这就明显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流量,引起利润下滑。
大家一致认同,财务部作为企业监督与核算的职能部门,应该尽早向企业管理者宣传的理念是:“营改增”并不是换一张申报表,换一个税率,换一个税务局那么简单。所以,企业应充分做好“营改增”的准备工作。如果单单认为“营改增”只是企业财务部门的一个事情,没有从企业整体出发,全面去做充分准备的话,那么必将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营改增”是专业性很强,很复杂,很细致的财务、税务专门工作。增值税发票管理,财务核算、税务管理工作量很大,需专业人做专业事。财务人员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为“营改增”做好充分的准备。
此次学习交流会上,大家积极发言,踊跃发表意见,会后又建立了网络交流平台,保证财务信息及时共享,这样的学习交流方式使大家业务水平和职业技能都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到会人员共同约定,这样的交流学习形式,今后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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